法律顾问的工作程序:
一、调查分析
1、了解顾问单位的历史沿革,治理结构,发展规划,阶段规划等基本情况。
2、了解顾问单位的产品、服务、技术资料以及其他业务资料,尽快理解相关经营业务特点。
3、了解客户在既往的风险管理中的强势和弱势,确认企业在投资结构,股权构成,营销模式,微观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特质。
二、制定计划
1、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和客户需要意向,拟定工作计划。
2、将工作计划充分征询客户意见,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工作方式
1、律师事务所长设法律顾问管理部,专门管理顾问单位事务,对律师服务进行督导跟进。
2、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顾问单位的法律顾问,开展系统法律顾问服务。
3、顾问单位可以随时约见律师,对于提前24小时的预约,我们承诺上门服务。
4、顾问律师定期访问客户,我们将在顾问服务合同中商定律师主动定期访问的周期和其他服务细节。
5、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须经律师事务所召集会案,组织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四、工作总结
1、承办律师对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都需要制作工作小结,报送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管理部和顾问单位归档。
2、在每个季度末对前一时期的顾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客户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管理部归档。
五、回访考核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客户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律师在工作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决策中“不仅仅说不”,即不仅仅从法律的制约性上否定一项决策,指出其风险所在,而且要为企业经营者指明法律上可行的企业途径,使企业决策得以实施。
5、以管理为主的原则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的管理工作,包括承担有关企业管理职责和直接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另一类是间接的服务性工作,即通过建议、咨询、宣传等,为企业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很明显,第一类工作应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特征是法律事务机构在企业中有明确的定位,有制度保证其管理职责的有效履行。也就是说,在企业实现依法经营的管理链条中,法律事务机构所承担的直接管理工作是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某些事项必经的、不应跨越的程序,企业法律顾问也正是依此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